7.19“广澳事件”3名违法人员被判刑悔不当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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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2:21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曾春乐)近日,3名在去年7月19日濠江区“广澳事件”中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记者日前前往看守所采访时,这3名违法人员都表示了忏悔。据悉,目前市公安局已对“广澳事件”另外2名在逃违法人员进行通缉。 聚众闹事情节严重 去年7月19日中午11时多,邱德才(在逃)因怀疑其妻由于广澳避风塘问题被当地派出所叫去了解情况而被民警抓走,遂在广澳前江码头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到广澳派出所要人。当时约有三四百名群众涌向派出所,广澳渔民邱尾兴及无业人员朱贤福也随群众来到派出所。之后邱尾兴脱下上衣,参与推打维护秩序的公安民警。朱贤福也在现场大声叫喊,并威胁夺走笔录材料。接着,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广澳派出所持续了一个多小时,致使派出所不能正常工作。 当天下午,外号“流涎”的广澳居委无业人员陈进和在听到濠江区广澳村群众说村里把避风塘卖了,每人可分得38000元时,即叫身边的小孩去找“阿琴(系广澳村干部)拿钱,并拿了一段木棍带头进入设在广澳村的南洋公司。在冲上公司二楼时,他被现场的广澳村干部阻止并被夺下木棍。跟随陈进和身后的几十名小孩进入南洋公司后,大喊大叫并砸坏公司内的财物,且持续了几十分钟,致使南洋公司无法正常办公,首层铝合金玻璃窗和楼内的桌椅等物也因此受损。 终被判刑悔不当初 今年3月14日,濠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此案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濠江区人民法院于3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邱尾兴和朱贤福无视国法,积极参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无法正常工作,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而被告人陈进和无视国法,积极参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企业工作、生产无法进行,社会影响恶劣,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4月1日,法院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被告人邱尾兴、朱贤福和陈进和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邱尾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朱贤福、陈进和有期徒刑各一年。 回想起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这3名被依法判刑的人员均忏悔不已。本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看守所采访他们时,这3名违法人员都说自己由于没读书或少读书没有文化,又不懂法律才导致犯了法。他们表示以后会吸取教训,再也不会参与闹事了。当谈到家中的亲人时,他们更是表示要痛改前非,争取好表现早日回家。 2在逃人员被通缉 对于去年“广澳事件”中在逃的违法人员,市公安局已发出通缉令。据了解,被通缉的广澳男子邱德才和林介忠都在案发后潜逃。其中犯罪嫌疑人邱德才借口其妻被派出所抓走而煽动100多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冲击广澳派出所。犯罪嫌疑人林介忠当时伙同邱尾兴等人围攻、冲击该派出所,并推打执法民警。(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