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门槛降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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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3:4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年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就可申请资格认定,留学人员企业将获优先认定 本报讯 (记者 徐雁宁 通讯员林明东)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要跻身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行列并不容易,因为它的门槛太高了,到目前为止,我市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还不到300家。 近日,厦门市科技局和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联合颁布并实施《厦门火炬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进入高新技术企业的门槛降低了,那些以前一直徘徊在门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有望进入其中,并可享受国家、地方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我市此前实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门槛非常之高,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具备9项指标,其中一条对一些初创期的中小企业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就是企业的年总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在15万元/人年以上。 按照新的办法,企业只要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年度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或者注册半年以上1年以内的企业,就有望获得火炬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 近年来,厦门火炬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一大批海外留学人员、台湾学者及科技创业人士纷纷前来投资创业。但根据旧的认定办法,这些处于初创期、还未进入规模发展的中小科技型企业难以被认定为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不到相关政策的扶持。这种情况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及科技创新工作的深入。 据介绍,今后,在火炬高新区“一区多园”范围内的所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向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申请认定为火炬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报厦门市科技局备案并由厦门市科技局核发“厦门火炬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即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及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在孵企业,由创业中心及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申报。 办法特别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留学人员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优先落实。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