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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警方速破杀人碎尸案(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3:59 信息时报
普宁警方速破杀人碎尸案(组图)
围观的群众议论纷纷,谈起杀人碎尸案仍然心有余惧。

普宁警方速破杀人碎尸案(组图)
  出租屋内餐桌上凌乱摆放着一些残留的饭菜,地板上尚未干的血迹清晰可见。
普宁警方速破杀人碎尸案(组图)
附近居民指认出事的出租屋。时报记者宁静摄

  时报讯

  (记者宁静)前晚9时40分左右,揭阳普宁市的杨先生向本报报料称:当天下午16时左右,普宁市区城北街道白沙陇路段一出租屋内发生一起惨绝人寰的杀人案:凶手将死者尸体肢解后,放入特大号的高压锅内煲煮。截止到案发时,死者的头颅和部分腿肉已经被煲熟,犯罪嫌疑人也被警方当场抓获。

  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当记者就此案相关情况到普宁市公安局采访时,一负责人说,由于此案影响较大,且无上级通知,警方不便接受采访,有关案情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出事地方圆十米被封锁

  24日晚23时20分,记者立即驱车赶到事发现场后看到,由于事发民宅距离马路较远,警车无法进入,因此至少有4辆警车停放在离事发地点近150米的马路边。由于凶手杀人手段极度残忍,聚焦在周边的围观群众议论纷纷,出事地点近10米范围的路段全被警方控制,超过10名以上的警察、保安在现场维持秩序,至少有两名以上的法医正在进行鉴定工作。

  昨天上午11时左右,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地探个究竟,看到案发出租屋外散落着一些废弃的医用手套、纸巾等,透过门缝和窗户,看到不足15平方米的出租屋没有明显打斗痕迹,餐桌上的碗筷和酒瓶有序地摆放着,碗碟内还残留着剩下的汤和菜。在对着门口的房屋中央地板上,尚未完全干的血迹仍然清晰可见,血迹呈明显的拖拉状,从厅内一直延伸到卧室,地板上还散落着男人和女人的衣物,部分带着血迹。卧室里除明显翻动迹象外,也看不出打斗的痕迹,床边到门口仍然遗留着血迹,散发出阵阵血腥味,让人不寒而栗,目不忍睹。

  邻居见屋内流血水报警

  居住在事发出租屋附近的一些外来工告诉记者,凶手叫李海龙,四川绵阳市人,约34岁,身高1.75米左右,体格健壮。事发前,他在事发地租住很久,没有正当职业,附近居民也从看到李海龙上过班;其妻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邻里们不知道她干什么,见面时一般只打招呼,从不来往。

  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目击者称,他目睹了警方现场抓获嫌犯李海龙的经过:先是两名保安前去敲门,李海龙并没有开,声称只有等警察出示证件后才开门。不久,普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在出示证件后李海龙对警察称自己杀了人。他说,出不出屋都是死,要警察让他在屋内多呆两分钟,并要求警察不要打他。得到警察同意后,李海龙叫警察把手铐给他,并自己戴上之后打开门,随后被警察带走。

  一些围观群众说,李海龙杀人后在屋内分解尸体时,大量血水从屋内流出来,一名邻居看到后立即报警。

  杀人原因传出三种说法

  说法一:情杀。据围观群众和个别认识李海龙的人介绍,李海龙的妻子也是四川人,在普宁某酒店当“小姐”,收入高,与不少男人有染。然而,李海龙长期无正当职业,一直被妻子养着,也就是吃“软饭”。事发当天,李海龙的妻子将死者(据称是李海龙妻子的“奸夫”)约到家中偷情,不料被李海龙发现,既而引起两人谈判,未果,李海龙遂起杀人念头,将“奸夫”当场杀死,并肢解尸体煲煮泄恨。

  说法二:财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告诉记者,李海龙是传销员,属“老总级”,由于无固定工资,只有靠抽取下线的提成,因此收入并不稳定。事发当天上午,李海龙曾打电话给该知情者的另一名传销员,要求与他一起做笔业务,并称药(违药)已准备好,决定24日中午动手。但是,那名传销员不同意赚这样的黑钱,没有参与。不料,李海龙的迷药没有如他所愿地发挥效应,该案死者吃药后没有被迷晕。因此,原本只想谋财的李海龙见到手的肥羊就要溜掉,心有不甘,便将死者杀害,然后煲煮尸体毁灭证据。

  同时,前不久自称被李海龙等传销人员欺骗数千元的两名受害者也告诉记者,半个月前,李海龙的同伙龙明杰(贵州人,传销“老总级”人物)被他们及其朋友抓获并扭送到派出所。几天后,李海龙亲口对两名受害者称,龙明杰已经被普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释放,原因是他们以1万多元作人情,并称以后不会放过他们。两名受害者表示,到李海龙出事当天,他们天天被龙明杰、李海龙等跟踪,声称此事绝对真实,还有部分录音。

  此外,两名受害者还说,一名叫阿强的(湖北人)朋友也知道这些情况。事发当天中午,李海龙的妻子找到阿强,称李海龙与她哥哥在打架,叫阿强过去劝一下,但阿强因为有事没有去。当天下午16时左右,李海龙一手拎着一瓶啤酒,一手提着一只很大的高压锅,在回出租屋的路上遇到阿强,李海龙还邀请阿强晚上过去喝啤酒、吃夜宵,但阿强还没有去时,就听说李海龙已经被普宁警方以涉嫌杀人罪逮捕。

  说法三:气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普宁市公安局民警告诉记者,事发当天,李海龙邀请死者(生前系李海龙的朋友)到家里喝酒,喝到中旬时分,两人为一句话发生口角,互不相让,导致后来李海龙杀人。而且,李海龙杀人手段极其残忍,为毁灭罪证,竟然将死者肢解放入高压锅内煲煮。目前,犯罪疑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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