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建设应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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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5:30 海峡都市报 |
工资买房难以承受 李泽红(泉州市政协委员、泉州市科技局调研员)按照现在的商品住房价格,一个年轻的公务员如果靠工资买房,根本承受不起。一套商品住房的价格要三四十万元,泉州一个年轻的公务员年工资收入也就在1万元左右。有的家庭,如果两个人都是公务员,一年还不到3万元,不吃不喝10多年才买得起房子。这势必导致公务员想各种办法增加经济收入,这会影响公务员对本职工作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公务员的成长。 因此,政府应该将经济适用房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重要项目,切实解决公务员“有工作没房子”的问题。 全局眼光规划用地 翁辉煌(泉州市政协常委、委员,民革泉州市委员会副主委)现在政府在规划城东、东海等8大组团,给泉州描绘了一个美好的前景。那么,政府及规划部门在规划这些组团时是不是考虑到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问题? 我建议,政府应该要有全局考虑的眼光,在规划时就考虑到这一点,加大用地规划的透明度,切切实实为中低收入干部职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免得到时出现有政策没土地的问题。 适当考虑下岗职工 蔡金宝(泉州市政协委员、泉州市总工会副主席)过去几年,经济适用房的享受对象都是干部职工,甚至不是特别需要的享受对象也享受了,该享受的享受不到,老百姓对此有看法。泉州这几年都没有新建经济适用房,前几天听市里透露消息称,今年要建设一批经济适用房,那么,有没有考虑下岗职工?如果没有,应该要给予适当地考虑。 据了解,许多下岗职工住的是政府的公房,也就是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有的已出现老化,需新购房或列入房改项目。政府已经有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计划,就要将下岗职工考虑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