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违反“一费制”先停校长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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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5:57 扬子晚报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淮安市教育局获悉,针对教育收费投诉居高不下的问题,该局拿出措施:今年秋季开学,凡违反“一费制”收费查实的学校,校长一律先停职后处理。淮安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标准执行,不能擅自立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只能在学期开学初一次收费。(朱鼎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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