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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代表方申请方分歧较大(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7:42 红网
长沙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代表方申请方分歧较大(图)
(听证会成为今天长沙的焦点)

  红网长沙4月26日讯(记者欣悦)今天上午,长沙市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召开。来自各行各业的27名正式代表和5名旁听代表出席听证会。17名代表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其中同意和原则同意征收该项费用的代表有14名,3位代表认为应暂缓征收。记者注意到,大多数听证代表对于征收标准和方式与长沙市城市管理局提出的申请方案有较大分歧,而这也成为本次听证会争论的焦点。

  标准:5元/月户太高

  许多代表在发言中对于长沙市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表示理解与支持。他们一致认为,开征该项费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是环保的需要,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然而,绝大多数代表对于每户每月征收5元的标准提出了异议。

  听证代表长沙市消协秘书长徐宏洁说,她为了准备此次听证会,专门听取了岳麓区、天心区、雨花区3个经济状况不同的社区50名居民的意见,还走访了2个商场,调研了3个物业管理单位。调查表明,市民和单位都愿意承担缴费的义务。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每家每户都缴纳了数量不等的垃圾清扫费,大概在每月每户3元以下。她说,既使在北京这样的发达城市,每月每户也只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元,和长沙经济状况具有可比性的城市如合肥、昆明、武汉均在5元以下,和长沙城市规模同等的城市甚至没有征收。而且生活垃圾处理这种城建行为,广大纳税人已经在税中买单。根据申请报告的有关数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年需成本费用为9500万元,而开征处理费每年按7500万元作预算,个人和单位缴费占所需成本总额高达83.3%,比例过大。因此,政府拔款的比例应该增大。她提出,收费标准每人每月按1-2元收取。

  代表吴清平、罗斯旦、何亚伟和来自社区的代表等等都对收费标准提出了异议。大家普遍认为按每人每月1-2元,最高不超过3元的标准征收比较让人能够接受。吴清平代表说,收费申请报告应该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考虑,而不应更多地考虑合理赢利问题。

  方式:按户收取不科学

  在长沙市城市管理局提出的申请报告中,提出按每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对此,许多代表提出了异议。代表徐宏洁说,按每户征收不便于操作,也不公平。如果某户四代同堂,有可能一家8口人,而一些单身或刚成家的年轻人,家里只有1人或者2人。显然,四代同堂的家庭产生和生活垃圾肯定比较多,都按每户同一标准收取显失公平。

  她的这个观点得到了大多数听证代表的认同。许多代表在发言中也谈到了应该更改收费方式。

  来自长沙市人大的听证代表陈学瑜甚至认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该仅向单位征收,因为单位的这些费用也已经分摊到了个人,再向个人征收,就会导致重复收费。而对于可能出现的重复收费问题,一些代表纷纷呼吁应加强收费管理。

  少数听证代表:收费应暂缓

  来自湖南商学院的代表周仁仪对于征收处理费持反对意见。他认为,长沙还不具备征收的条件,至少两年内不能征收。他有6点理由:1、目前长沙对此事的宣传力度不够,绝大多数单位和居民并不了解什么是城市生活垃圾,为什么要收费。2、重复收费的问题没有解决。他举例说他在学校工作每人每月要交3元,但在家里每月每户又要交5元,而且有些单位自己有垃圾处理设备却还要交费。3、收费范围不明确,城乡结合部的收费单位和居民没有明确界限而且无法确认,而向中小学校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可能与义务教育的规定相冲突。4、征收难度大,北京去年应征收1.3亿元,实仅收到1000万元,天津应收2800万元,实际只收了500万元,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并没有相约束的机制得以保障,收费员收不到费,毫无办法。5、收费与服务脱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代收单位征收,而上门收集、运送垃圾的服务工作则由环卫部门承担,违背了“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服务工作的质量与收费是否同步,值得怀疑。6、转移成本不合理,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但同时规定了3%的支付代收手续费,按长沙市城调队测算的收费收入7500万元计算,代收单位可以进账225万元,这部分费用由单位和居民承担显然不合理。他建议,长沙市在上述问题没有解决之前还不能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或者也可以采取先在“单位”试行的方式,然后再扩展到向居民征收。

  收费应加强管理

  许多听证代表都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该专款专用,应该向广大市民公示,应明确收费主体,避免重复征收或其他征收混乱的情况出现。代表刘德衡说,他不赞成由供水供电部门代收垃圾处理费的方式,利用这些部门的垄断地位进行收费,显然不合理,而且这些部门与垃圾处理本不相干。

  新金鸿物业公司的听证代表认为,垃圾处理费应由环卫部门直接向住户或单位收取,如果由物业公司代收这笔费用,在业主中会产生重复收费的概念,因为物管费中包含了小区清洁费用,容易产生误解。

  长沙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在回答听证代表的意见时,表示所有收费都将上交财政,该公开的费用,一定向社会公开,而且绝对不会造成重复收费。他说,今年已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该标准公布后,将采取多退少补的方法一次性收取费用。他还表示,退休人员、学生免收该项费用。

  在听证会上,代表认为享受减免的优惠范围更大一些,残疾人和低保户也应该免征。还有代表提出,常住居民与暂住人口应该执行同一标准,不能有轻有重。

  长沙市物价局负责人在总结发言中表示,代表们在听证会上的发言对于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长沙市物价局将充分考虑和研究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收费政策报市政府和省物价局备案。具体收费将按照正式的收费政策执行。(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冯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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