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世博会标志使用今起有法可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23:29 新民晚报

  需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向世博局申请

  9:30上海

  本报讯(记者薛慧卿)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上午9时30分,全市5个“商标保护宣传咨询点”同时开始接受市民咨询。今天起颁布实施《世界博览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为了加强对世博会标志的保护,国务院于2004年10月13日通过了《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并于200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申博成功以来由国家颁布的第一部有关上海世博会的专门立法,表明了中国政府对依法筹办上海世博会的高度重视。

  依据《条例》,上海世博局制定的《世界博览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对社会公众申请和规范使用世博会标志作了相关规定。需要使用上海世博会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上海世博局世博会标志管理办公室提出使用申请。申请表格可从世博网(www.expo2010china.com)上下载。《条例》和《管理办法》即日起在上海东方书报亭免费发放。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家装全流程30天攻略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