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处扰乱社会秩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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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23:32 新民晚报 |
程家良 昨晚,电视新闻中播出了“4·16”涉日游行中出现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打、砸行为的画面,看后感到十分震惊、气愤,也很痛心。对第一批16名涉嫌犯罪的打砸分子依法批准逮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16名被批捕者正是趁涉日游行之际,大肆打砸公私财物,他们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直接危害了社会正常秩序,因而也触犯了国家法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我们国家的法治原则。对这样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决不会纵容,必将依法惩处。 打砸者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然而他们的教训更值得吸取。我想,这个教训的关键在于提醒我们大家都要增强依法行事的意识,要自觉抵制一切被法律所不许可的活动。尤其是爱国热情不能以非法游行表达,因为非法游行必然会引发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必然会给一些不法之徒造成可乘之机,参与者也可能一时冲动丧失理智,等到铸成大错,悔之晚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