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多元存款下落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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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1:24 京华时报 |
作者: 王大治来源: 存款者否认取走存款 信用社录像资料缺失 本报讯(记者王大治)先挂失,后拿钱,来京打工的白学斌存在来广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两万多元血汗钱被人取走。信用社告知他取钱的是他弟弟,在得不到当天录像资料佐证的情况下,白学斌坚信取钱者另有其人,并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 去年3月份,来京打工的白学斌把几年挣得的27200元钱存入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款当天由于他本人回不来,身份证不在家,他妻子就和白新立(白学斌的弟弟)一起去了信用社,办理了一年的定期存款,使用的身份证是白新立的,但密码是白学斌妻子自己设的。 一年期限已过,前天下午,白学斌和妻子去信用社取钱,却被工作人员告知,钱在去年11月份已被“白新立”取走,对此说法,同来的白新立坚决否认。 据了解,在该信用社办理定期存款需有本人身份证,并自己提供密码,但密码也可挂失。去年10月30日左右,一人持白新立的身份证来办理存单和密码挂失。经办人胡女士说,当时她可确认此人的身份证不是伪造的,并且拿身份证来的就是本人,也就是说是白新立自己来取的。有了以上的判断,根据正常程序,胡女士给他办理了挂失手续,并让他签了字。由于挂失需要七天以上的确认期,到11月13日,“白新立”才又一次来到信用社取走了27200元钱。 白学斌夫妇不相信弟弟会拿这笔钱,白新立本人肯定地表示,自己从没有到信用社取过这笔钱,而且身份证也没有借给过别人。 目前可以说明问题的只有当时的录像和取款人的笔迹,但朝阳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崔主任说,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处的要求,他们的录像资料只需保留一个月,现在虽然已换成数码摄像了,但是最多也只能保留两三个月,当时的录像资料已经没有了。崔主任表示,信用社工作人员完全是按照银行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没有什么过错需要承担。对方如有异议,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待公检法等机关立案后,来进行笔迹鉴定。 白学斌表示,为了失去的血汗钱,他将考虑诉诸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