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冰砸人致死法院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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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2:47 新晚报 |
本报讯 (记者万佳)4月26日,香坊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我市首起因空中坠物导致人身死亡的案件。 2005年2月23日11时许,李爱菊行走至香坊安埠小区107栋2单元楼下时,不幸被楼上掉下来的冰块砸伤,随后被送往省医院抢救,6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经事后调查,砸伤李女士的冰块系该楼楼顶一住户家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水流管流水结冰形成。由于天气转暖,热水器上冰块融化脱落坠地伤人。 事发后,李的爱人李景发认为,由于该楼物业公司未及时清除管辖建筑物隐患、提醒行人注意,应对其妻子李爱菊的死负赔偿责任,故向该物业公司索赔20余万元人身伤害赔偿。香坊区法院受理案件后,依职权将太阳能热水器的所有人高女士和生产厂家连云港市腾浪热水器有限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被害人律师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该楼楼顶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在排水设计上,存在相应的缺陷。此案经审理后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