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激励见义勇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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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4: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此事一经报道,人们立刻纷纷指责围观市民麻木不仁、素质低下,慨叹世间冷漠无情。但在笔者看来,出现这个悲剧的原因不止这些。 笔者觉得,每个人在遇见上述人间不平时,不会一点都不为所动,只因害怕见义勇为后留下不好的后果。君不见,现在不少见义勇为者的结局都很不幸。前不久重庆开县勇救19名落水乘客的英雄金有术,因下水救人染病无钱治疗,多次写信给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求救,终因无人理睬而抱病身亡,临死还发出“我救了19个人的命,谁来救救我的命”的感慨。就在此新闻报道之后,开县政府还拒绝承认其见义勇为。这样的事,能鼓励人们见义勇为吗? 每个人都不是圣人,都有老婆、孩子、家人,勇斗歹徒是要付出代价的,甚至是生命,一下要了命还好,一死百了,要是死不了受点伤,可就惨了,因为目前我国还没有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保障的相关法律制度。 当道德不足以推动人们去见义勇为的时候,作为国家就有义务用制度去激励人们见义勇为。立法部门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