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白质含量仅为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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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5:00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霞浦县两名生产、销售劣质奶粉的企业责任人受到法律制裁。 2003年8月7日,被告人陈治曾、苏尔瑶租用霞浦县松城镇一处民房,注册成立了“霞浦县三和乳业有限公司”,加工生产“满江红”、“黄金搭档”牌婴幼儿奶粉,并由经销渠道销售到浙江温州、广东潮州等地。经查,该奶粉蛋白质含量仅为2.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生产婴幼儿主、辅食品的营养卫生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而其外包装袋上却欺诈性地标示着蛋白质含量为9%以上。为此,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一审判处陈治曾有期徒刑1年2个月,苏尔瑶有期徒刑7个月,并各处罚金2万元。 此前,福建福鼎市健宝乳品厂生产的“贝佳利”牌奶粉、柘荣县健智乳品厂生产的“完顶山”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和“蒙一”牌婴幼儿奶粉,皆因属于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劣质奶粉受到查处,5名被告人被法办。 (方萍) 《华东新闻》 (2005年04月27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