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检机构8月移交质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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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5:4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费用、标准、项目不变市民汽车年检不受影响 昨日上午,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我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及监督管理工作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质监部门全面移交,自8月1日起,各机动车安检机构应凭质监部门的计量认证证书“上岗”,否则其出具的车辆安检合格证将被视为无效证书。质监部门接管车辆安检工作后,车辆安检的费用、标准、项目等问题将不受影响。 车检机构划归质监 目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对已委托的车辆安检机构进行核实确认,将安检机构的相关档案资料登记造册,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移交省质监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移交过渡期将持续到7月31日。 在过渡期内,已取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委托的车辆安检机构可在有效期内继续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检验项目及标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在过渡期间,省质监局不受理车辆安检机构承担机动车安检工作的新申请。 车检年审不受影响 “收费变不变嘛,出了事情交警认不认这个证嘛?”对于车辆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权,由公安机关划归质监部门,市民们担心这样的变化会不会让车辆安检变复杂。 “实际上只是车辆检测机构的管理部门由原来的公安交通部门划归质监部门了,但车检还是车辆安检机构进行。”昨日下午省质监局认证处的衣副处长接受采访时表示,按照社会分工,质监部门肩负着对计量技术专门的检验责任,接管对车辆安检工作的监管,将更有利于检验机构出具报告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避免“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可能存在的弊端。 8月1日移交过渡期满后,只有通过质监部门认证和委托的安检机构才有资格对车辆安全进行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才具权威性。因此8月后,市民在进行车辆安检时,必须要看准安检机构是否拥有质监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车辆年检的费用、项目、标准均不发生变化,请市民们放心。 记者石莉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