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访护照半年内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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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5:4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文雅实习生王鲁铨) 记者从昨日举行的“2005全省外事工作培训会”获悉,因公出访人员将受到9条规则的约束。根据《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审批原则》和《因公出国(境)人员守则》,党政领导干部出访,原则上一个国家或地区不得超过7天、两个国家或地区不超过12天。一年不得超过一次,一次出访不得超过两个国家。同时,不得由企业出资进行访问,出访时不得带上企业。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带配偶、子女出访。 省外办领事处处长张维介说,从今年5月1日后签发的因公护照,必须在半年内全部回收。省外办将在今年6月底前对全省因公护照进行一次大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