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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弹“出土”又被埋擅自处理违法警方警告:发现遗留炮弹应立即报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6:11 北方晨报

  本报讯陈曦首席记者马琳报道昨日上午,灵山某铸钢厂再次发现两枚战争时期遗留的炮弹。拆爆特警在清理炮弹时得知,该炮弹曾经被发现但又被再次掩埋在地下。对此,警方提出警告,发现危险爆炸物品,一定要通知警方,不要擅自处理,否则极易发生危险。

  昨日上午10时许,巡防支队防暴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派出拆爆小组赶到现场,两枚炮弹已被安置在一幢办公楼的二楼仓库内。据该厂保卫人员称,这两枚炮弹是在数月前施工时被发现的,但当时挖掘者没有及时报警,而是就地掩埋了起来。后来工厂保卫处得知情况后千方百计找到掩埋者,两枚炮弹才又“重见天日”。

  拆爆特警告诉记者,这两枚炮弹属触发式火炮炸弹,威力极大,而且里面弹药完好,稍不慎碰撞即可爆炸。对于掩埋者的行为,警方提出警告,炮弹埋在地下时间越长隐患越大,如遇此情况应及时通知警方,擅自掩埋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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