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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名厅级干部拖欠巨额公款 河南严查“老赖”干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6:31 新华网

  本报郑州4月26日电 记者王明浩报道:长期以来,对领导干部拖欠公款,不管因公还是因私,相应的处罚措施一直不明确。于是,一些干部借用公款后,能拖就拖,能赖就赖,即使勉强偿还,也不受任何处罚。今后这种现象有望得到遏止———4月25日,河南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以“急件”形式,联合向“老赖”干部发出“追缴令”,规定在6月30日前,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无故拒不归还者,将坚决依照党纪处分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老赖”干部、拖欠金额较大者,坚决立案查处。

  干部拖欠公款已经成了一种“变相腐败”。从2004年6月起,河南对领导干部拖欠公款问题进行集中清查,共查出1.7万多人,拖欠公款1.2亿元。已经清缴6200万元,目前仍有5900万元没有偿还,有6个市的偿还率不到32%,其中新乡、焦作两市的偿还率仅23%,信阳更是少得可怜,只有3%。清查中还发现:公款拖欠多集中在一般干部和其他人员,约占76.9%,但大额度欠款集中在厅、处级干部,其中厅级32人欠款45万元,处级447人欠款822万元。

  此次行动4月20日启动,党员领导干部仍为追缴重点。对拖欠公款10年以上,或拖欠额超过10万元的,省级将重点督察。对特殊原因确无法收回的欠款,单位审核并公示5天后,报经审计部门审计、监察部门审查后,财政部门方可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对“老赖”干部———拖欠公款无故拒不归还者,6月30日后,坚决依照党纪处分规定进行查处。对2004年5月31日后新增领导干部借用并拖欠公款,且尚未追回的,对批准借款的领导人进行责任追究。在重点清缴长期拖欠公款和拖欠公款金额较大者时,发现借款用款中违规违纪线索的,将立案查处。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27日 第十版)(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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