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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庆:修订证券法是资本市场长期利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6:3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沈路涛张宗堂张旭东邹声文)证券法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根本大法,证券法的修订就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对症下药,立足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这次修订必将为我国证券市场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证券法修改起草组组长周正庆25日就首次提交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在京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这次证券法修订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周正庆: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两会结束后的记者招待会上强调,要加强证券市场基础建设。修改证券法便是最重要的基础建设。要通过修改、补充、完善这部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使之与时俱进、更加符合经济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市,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又有利于保障资本市场安全稳定。所以,从总体上看,证券法的修订对资本市场而言是一个长期利好。

记者:我们注意到,修订草案共229条,其中新增加29条,修订95条,删除14条,修改面较大,这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周正庆:主要有七个方面的内容:完善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对证券公司监管,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完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登记结算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完善证券监督管理制度,增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分业经营和管理、现货交易、融资融券、禁止国企炒股和银行资金违规进入股市等五个对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很重要,又被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修订。

记者:上市公司质量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这次修订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周正庆:修订草案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推进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

一是在法律上确认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二是增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义务的规定和法律责任。

三是引入预披露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记者:证券公司近年来风险凸现,那么如何对症下药,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

周正庆:修订草案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健全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客户资产安全,严格防范风险;明确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增加对证券公司主要股东的资格要求,禁止证券公司向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补充和完善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措施。

修订草案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客户资产的安全;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严禁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客户证券账户名下的债券、基金、股票等证券资产;要求证券公司必须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记者:在证券市场上,中小投资者相对而言处于弱势地位,证券法应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周正庆: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在加强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的监管方面均体现了这一要求。为维护证券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修订草案规定: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征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修订草案明确了对投资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制度,规定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行为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证券发行人及履行保荐职责的证券公司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市公司的收购人或者控股股东利用收购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方面,这次证券法做了哪些修订?

周正庆:为了满足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完善股权转让制度,修订草案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人申请上市交易的,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申请上市交易的,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记者:这次修订就关系股市长远发展的五大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这出于什么考虑?

周正庆:这主要是为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预留法律空间。分业经营和管理、现货交易、融资融券、禁止国企炒股和银行资金违规进入股市等五个问题,对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很重要,又被社会普遍关注。对五个问题相关条款的修订存在一些分歧,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本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做了修订。

现行证券法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修订草案在原条款不动的基础上增加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现行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为现货交易,修订为“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记者:对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活动做了怎样的修改?

周正庆:现行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修订草案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记者:对禁止国企炒股条款做了怎样的修改?

周正庆:现行证券法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修订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记者:对禁止银行资金违规进入股市的条款,做了怎样的修改?

周正庆:现行证券法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修订草案将此条修订为“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违规资金流入股市”。

(编辑 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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