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评科技功臣要看“赚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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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7:58 扬子晚报 |
本报讯南京市科技功臣评选先要完成纳税指标,南京市科技进步奖将限额。记者昨日从南京市科技局了解到,根据最新制定的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细则,经济效益成了一项评选硬指标,科技功臣候选人除项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外,五年内须在本市完成税金1000万元,技术在国内领先的,须在本市完成缴税2000万元。 根据规定,南京市科技工程奖主要授予两类人,一是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中,为本市创造特别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首席实施者,二是在本市社会公益事业中有重大技术突破、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的项目第一完成者。评选南京市科技功臣将在考察其技术水准的同时,还特别看中其具体产生的经济效益。细则特意对第一类人的经济效益设立了具体指标,其中候选人主持完成的科技项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上的,自科技成果鉴定、验收或投产之日起的五年内须在本市累计上缴税金1000万元,其中有一个年度缴税500万元以上;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须在本市累计缴税2000万元,其中有一个年度缴税1000万元以上。 同时,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对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也将设立限额。原则上每个一等奖项目的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单位不超过5个。该细则还特别指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选。已参加过评审而没有获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朱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