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保廉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9:0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实习生任雨萱记者唐慧卿)我市《“三重一大”保廉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监管的重点项目是东部新城开发、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工程和农村公路工程。昨日,市政府召开“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和阳光工程新闻发布会,向各级新闻媒体通报了有关情况。 重大项目和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部门管理、大额资金使用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领域。去年,我市共查处工程领域案件98件,其中涉及党员92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1人。涉及的部门有交通、建设、水利、土地等。因此,我市将在全省率先把“三重一大”保廉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体系,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重一大”保廉工作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改革和完善重大决策机制、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加强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探索重大项目分类指导办法、积极推进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和重点部门的监管、建立保廉工作监督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等7个方面。 市纪委、监察、计委、建委、财政、审计、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市政府大活动办公室等16个部门和单位将组成“三重一大”保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三重一大”督查办公室(简称保廉办)。保廉办将聘请有关部门专家、专业技术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重大项目保廉督查员,今年重点监管东部新城开发、杭州湾大桥工程和农村公路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