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合同期内女工不得生仔?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9:11 南方日报

  穗将清理企业“霸王私法”

  合同期内女工不得生仔?不!

  本报讯 (记者/毕式明实习生/黄丽颖通讯员/张丽春)“合同期内女职工不得生孩子”、“上班时间如厕将被罚款”等只维护老板利益的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必须要修改了。笔者从昨日召开的广州市劳动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广州将对企业劳动管理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一年缓冲期内企业必须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部规章进行修改,否则将会受到严肃处理。

  内部规章引发三成劳资纠纷

  据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吴晖介绍,在目前广州市的用人单位中,不少都没有制定本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即便设置有规章制度的,也存在只维护老板利益不尊重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这些规章往往与劳动法等上位法之间存在着抵触。根据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对历年劳动争议的统计来看,因用人单位内部规章设置不当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就占据了所有纠纷的30%左右。

  据了解,2004年春节广州某公交公司发生了劳资纠纷,就是因为该公司的内部规章在工时计算、加班工资基数计算上与国家法规不符合,例如在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上该公司自立一套,职工上下班时间不包括从车场到总公司的时间等等,因为内部规章不合法,该公司成立以来劳资纠纷不断,最后劳动保障部门派出专家用了两天时间修改了该公司的规章制度,该公司的劳资纠纷才降了下来。

  规章不经职代会通过就不合法

  一些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往往是单位领导一拍脑袋盖个大红印就算完事,“其实这样做从程序上已经违法!”吴晖说,因为企业制定劳动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而且必须要进行公示

  吴晖表示,按照新近由国务院颁布的《劳动监察条例》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检查用人单位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广州市将从今年开始,在劳动保障年审时将对他们的劳动管理规章情况进行审查。广州市内的20万家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规章都将列入为检查范围。

  缓冲期内企业自行清理

  由于单位众多,对内部管理规章逐个审查备案的工作量过大,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于这个工作专门设定了一个为期一年的缓冲期。今年市劳动保障部门将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制定了内部规章,内部规章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而在明年的劳动保障年审中,各企业则必须将制定的内部劳动管理规章送劳动保障局备案。如仍有违反上位法且拒不依据上位法整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其处以2000元至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红色专题
红色专题图铃免费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