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祥林暂缓申请国家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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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9:26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 佘祥林的无罪判决今日正式生效,记者昨日获悉,因有关准备不充分,佘祥林表示,将暂缓申请国家赔偿。 据佘祥林的辩护律师介绍,按照法律规定,佘祥林可在2007年4月27日前的任何时候提出赔偿申请。目前有呼声建议修改国家赔偿法,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佘祥林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后,决定暂时先不申请国家赔偿。暂缓申请的另一个原因是,当时警方办案未按照程序进行,对取证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同时,律师还计划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一份法律意见书,建议最高法用司法解释的形式,解决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的问题。《武汉晨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