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区小学招生政策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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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9:49 南方都市报 |
五月新生报名前买一手现楼,子女可享受地段生待遇 二手房业主子女作地段生条件:此住宅目前无学生入读对口小学 本报讯(记者梁艳燕)昨天,东山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今年小学招生政策的要求,对具有该区户口的新住户、集体户、租住户、拆迁户、二手房住户、随祖辈居住户、不完全房产住户子女的学位安排,结合该区实际,公布了相关政策。对在2005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可享受地段生待遇。 新住户: 5月前买楼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 对在今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入读所属地段对口小学,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地段生界定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 集体户: 人户不一致须提供禁迁证明 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集体户,且能举证(提供父母的实居地消费单据,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唯一居住在东山区,由实居地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对集体户口地址与居住地住址不一致的,且能提供居住地派出所出示的不得迁入的证明及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明,由实居地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 租住户: 须是唯一居住地且手续合法 对手续完备的租住房管局和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 对手续完备的租住私人房屋,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合法租赁手续,证明不齐备的,不予受理。 拆迁户: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由拆迁办安置并实际居住在东山区辖内的临迁户子女(以拆迁协议提供的居住地为依据,可不与户口地址一致,但必须具备广州市户籍),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或投亲靠友的临迁户子女,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小孩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对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业主子女,只要该住宅没有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到对口小学入学作地段生接收。 随祖辈居住户: 由对口小学按地段生接收 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等),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如不完全房产居住地之外有完全房产居住地,则视具体情况,由完全房产居住地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受,或由不完全房产居住地所属区统筹安排学位。 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祖辈家或者直系亲属家,同户同住,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独立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 政策性借读生: 公示名单严查故意人户分离 东山区教育局指出,凡属集体户、租住户、拆迁户、二手房住户、随祖辈居住户、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入学,先到地段对口小学办理登记手续,如同在一住宅单元已有小孩在对口的省、市一级小学和学位紧张的小学就读1-5年级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到指定学校入学享受地段生待遇。 对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新生实行公示制度;对地段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有关房产、租赁合同、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实行年检制度。经年检发现故意违反人户一致原则的,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6月10日可领取学位分配通知书。 海珠租住户子女住满三年算地段生 本报讯(记者梁艳燕 通讯员周淑仪)5月14日-16日,海珠区适龄儿童入读小学可到相关学校申请学位。海珠区教育局要求,长期租赁房屋的,须提交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适龄儿童父母的唯一居住地)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满3年后才能在辖内学校安排学位。 黄埔小升初对口校调整 本报讯(记者梁艳燕 通讯员丘秉春 黄晓萍)黄埔区今明两年小升初对口学校有调整,省一级小学明年将全部调整到位。示范性高中86中分校在全区招收100名推荐生。今年调整的学校是:庙头小学、南基小学对口升初中入读新港中学;双沙小学对口升初中入读石化中学;鱼木学校对口升初中入读港湾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