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一派出所所长犯玩忽职守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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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0:08 桂龙新闻网 |
不执行逮捕令致使疑犯行凶,宾阳县公安局武陵派出所原所长陈联犯玩忽职守罪,因有悔改表现,免予刑事处罚。 犯罪嫌疑人蒙坚因涉嫌故意伤害罪,2002年11月20日,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批捕决定。次日,宾阳县公安局开具逮捕证并指定由武陵派出所民警甘克修、黄思铭执行逮捕。同年11月底至12月初的一天,公安局派刑侦大队3名民警到武陵派出所将蒙坚的逮捕证交给陈联。陈接到逮捕证后没有安排甘、黄两人依法对蒙坚执行逮捕,也没有组织民警布控、抓捕蒙坚,致使蒙坚逍遥法外。 2003年11月16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蒙坚以被害人韦振议带人到他经营的茶馆闹事影响生意为由,纠集蒙国敏等人持刀到韦振议家,殴打韦振议及韦振松。在殴打过程中,蒙国敏持刀将韦振松捅死。 宾阳法院审理认为,陈联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但考虑到陈联有悔改表现,遂依法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宣判后,陈联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近日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来源: 法治快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黎品玉 葛 琨 黄忠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