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自律公约仅仅是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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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0:43 金羊网-新快报 |
石敬涛 近日,广州市13家公证机构联合签订了《广州市公证行业诚信自律公约》,该公约在国内公证行业首次建立了诚信自律保证金制度,针对个人操作空间大的行业特点,力求通过行业自律与诚信杜绝假错公证等个别违规现象的发生。(据《新快报》报道) 笔者认为,公证机构诚信自律保证金制度,仅仅是一个开始。在此,笔者有以下一些建议: 首先,国家应尽快出台《公证法》。确保公证信用功能作用的发挥,须进一步完善公证法律制度。尽快出台公证行业的“宪法”———《公证法》,一是可以在根本上规范行业秩序,二是这一根本大法,可以产生一定的心理警示效应,使所有从业人员能有其“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 其次,笔者建议应对公证员实行“职业化”管理。其实,这些年发生的“公证”丑闻,主要还是因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漏洞。要想从根本上规范这一行业,需要建立一套包括统一司法考试、培训、任职、回避等在内的制度体系。尤其在公证过程中,对于公证业务领域和范畴本身,更需要完善公证证据收集、公证证据核查、公证责任等程序和细节。一旦发生问题,对从业人员“一票否决”。通过以上这些缜密的制度设计,树立公证行业的“诚信”形象。 最后,笔者认为,应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这种监督和处罚,不应当仅仅局限在“保证金”范畴上,还应该对所有公证处和公证从业人员,都建立一个让公众看得见的“诚信记录”,并把这种“诚信记录”定期向社会公开,以利于社会监督,并作为公证行业评定诚信等级的评判基础和惩戒的依据。 (日京/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