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密集区将增消火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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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1:00 东南快报 |
本报讯2005年前,各县(市)区必须解决市政消火栓欠账率的50%,2006年前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日前,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应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计划和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建设、自来水部门将抓紧分期分批解决市政消火栓被圈占、埋压、毁坏以及水源不足等问题;对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区域,要在建筑密集地区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增设消火栓;城镇新建、扩建地区和开发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必须与城镇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不得再欠新账。(来源:张秀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