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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双语”教学育人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3:39 人民网

  人民网记者:万秀斌 杜海涛

  在新疆,原来连一句汉语也不会说的少数民族孩子,经过一个学期的“双语”学习,已能用汉语与我们进行交流——

  3月28日上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回民中学初一(1)班,来自南疆阿克苏温宿县的维吾尔族小姑娘玛依拉克孜·买买提,和其他49名少数民族同学一起,正在教师安红霞的辅导下进行汉语课程的补习。这些原来连一句汉语也不会说的孩子,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已能用汉语与我们进行简单的交流。

  这是该校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招收的第一批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初中班学生,他们与乌鲁木齐等8个城市开设的“双语”教学初中班近千名学生一起,享受免收学费、杂费、书本费、生活费和住宿费等优惠。

  “‘双语’教学培养的是既掌握母语、又熟练汉语的‘兼通’人才,对融入社会,参与竞争有重要意义,因而这些‘双语班’深受农牧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钟爱和欢迎。”昌吉州回民中学副校长何建新介绍,“有些学生的家长,自己不会说汉语,却愿意让孩子穿越上千公里从南疆到北疆来求学。学校第一批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初中班的100名学生是从阿克苏地区近3000名申请的学生中选出来的。”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大,开展民族教育是自治区实现均衡教育,让少数民族学生充分享受教育机会的重要任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张强说,通过“双语”教学,让少数民族群众“民汉兼通”,能大大提高参与社会沟通、交流与竞争的能力。

  早在1984年,新疆就提出了在民族学校实行“民汉兼通”的教学目标,民族学校多从三年级起开设汉语课。为进一步促进“双语”教学,自治区党委、政府在2004年作出了《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提出未来两年内,新疆所有城镇民族学校从小学一年级起开设汉语课;2010年起,所有民族学校小学一年级都开设汉语课。目前,全疆实行“双语”教学的学校超过105所,在校学生超过3.3万人。

  为推进“双语”教学,不少学校想了很多好办法。乌鲁木齐二中与二十中采取置换生源的办法,按初中、高中分别设置的办学模式实现民汉合校。自2004年5月始,二中成了民汉合校的初级中学,二十中则成了民汉合校的高级中学。为加强民汉师生的了解,学校对每个民汉班级、教师办公室都进行了精心安排,各年级按民汉学生交叉分班,民汉教师交叉安排办公座位,增加沟通交流机会。通过沟通,教师拉近了距离,提高了教学水平;学生通过交流,促进了文化、心理和情感融合。乌鲁木齐市二中党总支书记早然木(维吾尔族)说,目前民语班的汉语授课仅限于数学,更广泛的汉语授课将根据学生和教师的情况在其他学科陆续展开。

  “为全面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加快少数民族教师培养培训步伐,自治区准备筹集资金,对40岁以下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水平不达标的教师进行1—2年的脱产培训。目前,首批945名教师正在12所培训院校接受培训。”张强指出,为促进新疆民族教育,国家和自治区正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不少学校还通过跨地区交流,让东中部地区学校的优秀教师来疆任职授课。吐鲁番实验中学是湖南省对口支援学校,到今年4月,先后有28名来自湖南师大附中的优秀教师到这里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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