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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条措施全面推进政府“阳光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4:2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魏萍实习生张瑛旻

  宁波晚报讯记者从市政府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通过多项措施来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政务信息更公开,百姓更加了解政府,使腐败现象在“阳光”下遁形。

  根据市政府有关决定,我市将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推进政府“阳光工程”建设。为此,我市将采取以下10条措施:

  一是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将重点突出政务公开、网上服务、信息互动等功能,使其成为全市政府政务公开的总窗口。

  二是除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是将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奖惩、调动、任免、干部职工收入等情况及大宗物资采购、接待费、修理费、会议费等财政收支和物资管理情况在机关内部公开,不断规范机关内部行为。

  五是规范新闻发布会。

  六是将所有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在政府网站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扩大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度。

  七是地方行政立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涉及价格政策的制度,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的调整,教育、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等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都要建立听证制度。

  八是扩大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受理范围,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建设。

  九是在政府机关主要办公地点建立公共查阅室,设立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幕。

  十是开通“阳光热线”,政府部门和窗口行业负责人与公众直接对话,接受群众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此外,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或者行政人员违反政务公开等制度的行为,可以向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构投诉,也可以向96178效能投诉中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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