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发布车体广告两家门诊受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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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5:20 海峡都市报 |
N陈骏/伟峰/锦斌 本报讯25日,泉港区中山医疗门诊部和泉港生殖医学门诊部因发布非法车体广告,被工商部门罚款33000元,并被责令撤除违法广告。 据泉港区工商局工作人员称,按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审批、工商部门的审查。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在发布广告时须看清相关审查及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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