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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职教”劲发南国大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5:42 人民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属于经济总量不大、质量不高、老百姓生活还不富裕的西部地区,各行各业建设和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反映到职业教育方面,集中表现为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不大,优质资源不足,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为缓解各级政府办教育的财政压力,拓宽投资渠道,形成竞争格局,有效推进劳动力资源向劳动力资本转变格局的形成,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发展大力发展民办职业学校作为教育战线实施“富民兴桂新跨越”,建设和谐教育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来抓。现全区有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14所,占全区中职学校总数的23%;有在校生数8.6万人,占全区中职在校生总数的18%,2004年民办中职学校招生4.8万人。全区涌现了一批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办学规模较大、质量较高、管理较好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一、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历程及特色

  1.发展历程

  我区民办教育能够得到较快发展,主要是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政策的指引,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尤其是桂东南区域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在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大背景下,所产生的民间资金是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力支持。在1991—1996年期间,我区两个紧邻广东省的人口大市梧州市和玉林市,就涌现出100多家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职业教育法》颁行后,我区结合实际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做大做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校均在校生由3年前的320人发展到现在的754人,有11所学校在校生达到1000~8000人。

  2.发展特色

  一是私人独资办学所占比重较大。为打破单一的政府办学格局,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区各地采取了降低准入条件,减少审批程序等办法,调动各部门、单位、企业、个人举办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这一措施有效地调动了一批有一定资金、有一定企业背景的个人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如玉林市1990年前后有民办职业学校200多所。当民办学校到达一定数量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通过竞争,一批办学规范、条件较好的民办学校站稳了脚跟。如玉林市电子工业学校、玉林市桂南中等职业学校、玉林市岭南工业学校、桂林东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梧州市电子工业学校等。这些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向管理要效益、在质量中求发展,注重练好内功,形成特色,办出水平。

  二是办学主体多元。我区各地在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中,注意整合公办社会培训机构资源,利用公办社会培训机构机制较灵活的特点,推进“公有民办”职业学校形成。如桂林市引导、帮助9所公办社会培训机构运用民办机制举办中职学历教育,参与市场竞争后有4所学校成长为公有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

  1.面对我区人口多、经济欠发达的区情,为解决财政投入不足,职业教育资源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求学就业需求,我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一是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开展广泛宣传。二是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研讨会”形成共识,三是在广西“八桂职教频道”网站开设“教育专题”宣传有关民办教育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国家大力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办学事例。四是到民办职业学校召开现场会树立典型。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使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端正对发展民办教育必然性的认识,提高发展民办教育的自觉性,逐步转变了“政府包揽教育”的观念,有效推进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的良好氛围的形成。

  2.大力扶持,措施落实

  (1)政策保障。为鼓励吸引大中型企业、财团和民间资金投资举办职业教育,自治区政府近年来制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若干意见》、《广西职业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这些职业教育政策文件均提出了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奖惩措施。

  (2)创设环境。我区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权、专业设置审批权下放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职业教育资源开发使用权由市、县和办学行业、企业掌握,创设公平、公正的办学环境,保障各办学主体在相关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分享相应的利益。如自治区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权下放到市后,实现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校名设置规则、模式的同一,实现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管理办法的同一。我区还积极帮助民办职业学校争取优惠的收费政策,各种办学等级性评估向民办学校倾斜,支持优质民办职业学校领办或兼并公办职业学校,支持民办学校集团办学,对教育质量好、发展潜力大的民办职业学校,参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予以优惠政策的支持。

  (3)依法治教。为依法维护民办职业学校的合法权益,我区采取系列措施查处向民办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多年坚持不向民办中职学校收取费用;我区还坚持每年查处和取缔无证办学和违规招生,避免恶性竞争;南宁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南宁市民办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梧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我市社会力量办学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策,为民办职业学校的发展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

  (4)提高质量。为促进民办职业学校管理上水平,质量上层次,我区坚持民办职业学校年审制,并制定了《民办职业学校办学评估指标体系》,对所有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进行评估,评审结论进行公示。通过年审及评估,规范了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了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及办学效益的提高。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及制度建设,强调以法规、规章、制度来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办学者,师生等合法权益,目前我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社会上形成品牌有玉林市电子工业学校、玉林市桂南中等职业学校、玉林市岭南工业学校、桂林东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梧州市电子工业职业学校等学校,这些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都在3000人以上,每所学校总投入资金1000万元以上。其中,玉林市电子工业学校个人投资办学的资金高达2400万元,在校生8200人,就业率达到98%以上。玉林市电子工业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根据市场对人才的需要和培养目标,实行“订单式”培养,学校为了使学生进得来,学得下,出得去,每年到秋季毕业之前都举办大型企业与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见面会,学校还在深圳、东莞、顺德等地设立毕业生就业办事联络处,与“珠三角”发达地带建立就业信息网络,广泛收集就业信息,进行用工调查,跟踪服务,为学生就业提供就业前、就业中、就业后全程服务,为毕业就业铺平道路提供了可靠保障。学校最近又准备投资4000万元建一栋综合大楼,计划2005年在校生达10000人以上。2004年11月,教育部吴启迪副部长到该校进行了考察,并给予充分的肯定,2004年全区职业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该校作为民办学校代表作VCD专题片经验交流播放。我区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已经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

  三、坚持依法管理,坚持加快发展

  为促进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科学化、办学特色多样化,我区正在建设以《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核心,地方法规相配套的民办教育法治体系。将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已在征求意见过程当中。《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推动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内容有:

  (1)表彰奖励。自治区每3年开展一次优秀民办学校、优秀民办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活动,对管理好、质量高、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依法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依法管理、规范受理和审批程序,依法审批民办教育机构,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民办教育机构的法人代表、校长依法办学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3)实行民办教育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财务和校产监督管理。由审批机关委托教育中介机构和审计机构分别对民办学校进行检查和审计,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凡办学行为不规范的,要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对办学条件不合格的,要求整改提高,没有改进提高的,要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有关年检或抽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4)继续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选送进修,招聘等形式,切实解决教师数量不足、学历不达标问题,不断充实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成立评估机构,依法管理学校,服务好学校。我区的民办职业教育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历程,如同生命力顽强的草根,深深扎在南国,根深叶茂。扩大了教育资源总量,为政府分了忧,为家长解了愁,为青少年求学开了门,为我区经济建设输送了一大批技能型紧缺人才,民办职业学校前景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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