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建良: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是公务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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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6:55 人民网 | ||
现场快讯 人民网北京4月27日讯记者赵颖报道: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今天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是公务员。 侯建良说,公务员法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公务员范围,就是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其他党政机关参照试行公务员暂行条例。 公务员法在这方面进行了调整,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三个条件,一个是必须是依法履行公职,第二个条件是使用行政编制,再一个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是公务员。侯建良说,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变化。 相关专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