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网络就是保护自己(业界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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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2:13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晓周 日前,我国出台了“互联互通司法解释”,对《刑法》中的“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作出扩充解释。其中明确指出砍电缆等“硬破坏”违法,修改数据、制造网间不畅等“软破坏”也属于破坏公用电信通信设施,均构成犯罪! 修改软件、数据,使竞争对手互联互通不畅顺是近几年业界使用颇多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其直接后果是危害了公共安全。“互联互通司法解释”的出台是国家对网络的保护,也是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因为,今天网络已经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进行信息交流最重要的平台。打个电话、发条短信、传封E-mail……我们和他人进行联系和交流的常用的方式都基于网络。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已经把我们的地球变成了一个“大村庄”,我们享受着网络带给我们的便利和快捷。如果平时打电话信号不好、上网速度不快时,我们只好埋怨几句。要是网络完全失效,我们的生活也许就被完全打乱了节奏!我们早已习惯用拨几个号码的方式来问候远方的朋友,早已习惯用轻松愉快的短信来传递我们的祝福……我们已经不能想象没有网络的生活。 而且网络得不到保护,我们损失的绝不仅仅是信息!发生了交通意外时,不能马上用手机拨120求救,生命有可能就此逝去;谈妥了一单生意,不能及时地接收和反馈信息,成百上千万的合约也许就此告吹。保护网络,也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美国曾有位社会学家说过,现代人是脆弱的,因为我们对科技、对网络有了太多的依赖。因此,我们可以说,保护网络,就是保护自己,就是保护脆弱的人类。 《华南新闻》 (2005年04月28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