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破获股票盗卖案(案例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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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5:0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陈鹏 秦晴 这是一起离奇的“股票大劫案”———在股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证券账户被悄然改动,赫然登陆其他两家证券公司;当原账户资金、股票全被盗空之后,被转移的账户又横生270多万元的信用资金。 1998年,柳燕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了证券账户,与红塔证券股份公司昆明永昌路证券营业部办理了业务委托手续,开始在此炒股。2003年,柳燕突然发现自己账户的姓名居然变成了“柳燕红”;2004年9月,柳燕终于拿到了红塔证券提供的成交对账单,一看之下不由大惊:已于1999年停止的账户仍在“自动交易”,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账户被盗用,股票被盗卖,其资金也没有通过指定银行账户从其他途径流失! 更严重的是,2002年7月,未经柳燕授权的账户被悄然转移到了泰阳证券公司昆明三市街营业部;一年后又从泰阳证券公司转到了江南证券公司北京路营业部;截止2004年7月,柳燕的证券账户内的28800股和资金账户内的144403.9元已经被全部转空。 最令人讶异的是:2004年3月16日-2004年5月19日之间,柳燕账户上被江南证券公司北京路营业部一共调入38笔信用资金,合计272万元。 柳燕随即将三家证券公司告上法院,指控三家证券公司暗箱操作、盗卖股票、伪造证据、非法融资,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7.9万元。 近日,三家证券公司在法庭上对柳燕的指控矢口否认。证券公司一口咬定“转移”是柳燕自己办理的,与公司无关;柳燕坚持自己毫不知情,否则完全可以抛售莫名增加的272万元股票。她特地出示了来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对柳燕投诉的答复函,“经初步调查,红塔证券昆明永昌营业部原员工张宗刚擅自修改了你的客户资料,在你的股东账户上买卖证券并存取款……我局将报中国证监会依法处理。” 一个曾经与张宗刚共过事的业内人士王伟(化名)说:“红塔证券曾经两次对柳燕帐户进行改动,如果及时制止,就不会有后面的转移、融资。这种账户更改、盗用居然如此简单,客户代表张宗刚本人可以轻易进入他人的电子商务界面,篡改客户信息。”王伟向笔者出示了一份客户更改资料的申请表,介绍说:“通常情况下,更改资料必须由客户本人提出,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填写此表,客户代表再发出业务通知,并由上级领导签字,如果管理得力,在第二个环节就能把违规扼杀。但是很遗憾,红塔证券一定在诸多环节有严重疏漏,或者说,张宗刚有更多同伙。”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4月28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