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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质量不过关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5:30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尹婷婷)《电力监管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全国首个城市电力监管机构成都电监办召集四川省电力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二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都电业局等15家电力企业代表,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出部署,明确将电力安全和电力供应列为当前首要解决的问题。

  据悉,即将正式实施的《条例》中明确规定,供电企业未按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和供电服务质量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的,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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