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年认定驰名商标29件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5:3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4月27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自2001年7月人民法院依法开始在审判中认定驰名商标以来,截至目前,共认定了29件驰名商标,其中6件的权利人是国外当事人,依法保护了中外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据悉,法院审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问题的案件时,采用“被动保护、个案认定”的国际通行原则。对国外当事人的驰名商标,人民法院采取与国内商标一视同仁的态度,依法给予其国民待遇,适用平等保护原则。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28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