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模范”到“罪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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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8:56 南方日报 |
说三道四/老橘 如果你这十几年都一直坚持看报纸,就会明显感觉到:不少“模范”已经成为“罪犯”。如果你过去经常看报纸,现在不看,就以为他们仍然是“模范”;如果你只是近来才看报,过去没看,就不知道这些劣迹斑斑的罪犯当中不少人曾经是“模范”。 据我所知,咱们选模范还是挺认真的,条件起码有五六条,表格要一式好几份(选市劳模要一式二十份),从基层选起,要走好几道程序,一路签名盖章,市里还有好多部门和大领导把关,也要签名并盖章;而把一个人定为罪犯,也是很认真的,对曾经是“模范”的罪犯就更认真,况且我们如今的司法制度也比较健全了。这一段的意思是说这些人无论作为“模范”还是“罪犯”都是货真价实的,有了这个基础,才让人放心地去考究“罪犯”与“模范”之间的关系。在科研工作中,这一步骤叫做“采样”。 根据采样可知,这些人不管是当“模范”还是当“罪犯”,论素质都是比较高的,其“模范”的层次也高,不少属省级劳模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这类“罪犯”所犯的大都是大案要案,标的通常有几百万元,并牵连好些人。说到业绩或劣绩都比较突出,就连他们的悔过书也很有水平,格外感人,所以报纸和文件都有转载,认为可引以为鉴。过去的评功者和现在的判罪者,都公认他们的“素质”高──很令人疑惑的现象。有人粗略统计过,深圳市属企业最有名的二十家当中,有十家左右的主要领导“进去”了,完成了从积极分子──模范──领导──更模范──罪犯的演变过程。 透过现象让咱们发现了极为可怕的原理:模范和罪犯所需要具备的都是基本相同的素质;“模范”一旦经过“领导”这一中介角色,演变为“罪犯”的机率就会大大提高。这不仅是个人的风险,更是社会的风险。 不能否认这令人沮丧的研究成果,但咱们可以这样安慰自己──真正的共产党人是不会轻易被人评选为模范的,因为革命传统里有一条叫做“见荣誉就让”,高素质的党人是有能耐将荣誉让出去的,应当相信,在“模范”之外吃苦耐劳而并不风光地默默奉献着的方为国家的脊梁。谦让者,把模范、领导和罪犯的名分都谦让出去了,而争取者,把“模范”、“领导”和“罪犯”的名分都争取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