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引期权机制激励国企老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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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9:03 南方日报 |
广州拟引期权机制激励国企老总 同时实行经营效益风险金制度 本报讯 (记者/陶达嫔实习生/罗建通讯员/左梁)酝酿多时的期权激励机制今年将在广州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试行,在昨日召开的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成立以来的首次监管企业工作会议上,国资委主任赵小穗表示,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引入期权激励,有利于建立经营者的长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将挑选部分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业进行试点。 根据今年4月22日出台的《广州市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者,薪酬指标将包括企业资产规模、职工人数、重点突出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等等,并明确了期权激励的原则,同时规定亏损企业当年不实施期权激励。 在对企业经营者实行期权激励的同时,广州还将对企业经营者实行经营效益风险金制度。与此同时,对企业发生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故的,将视情节严重扣减或取消效益年薪和期权效益。 据介绍,广州国资委成立以来的首批监管企业,聚集了广州国有资产的大部分优良资产。包括广州机电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市国有企业及市持股企业共27家,总资产为1831.29亿元,占全市经营性国有企业资产总量的63.58%,涉及工业、商业、旅游服务业、农工商及城建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091户。 五大要求严防国资流失 如何预防国资流失以及腐败是广州市国资委当前的一大重大挑战。赵小穗主任介绍,广州将从五个方面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一、不得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重要任免、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资产处置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 二、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营运、产权交易、物资采购、工程招标、清资核产等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三、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决定对外投资、借贷、担保、融资、出让银行授信额度、为他人代开信用证等事项; 四、未经批准,或者批准后在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相关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不得用企业资产以个人或者他人的名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它经营活动; 五、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反会计法的规定,做假账或者设立法定账册以外的任何账册、销毁会计凭证,或者将应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不纳入法定账簿或者私存私放,或者从事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活动。 详见B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