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开展专项行动 虚假违法广告跑不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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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9:04 南方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刘茜通讯员/叶华新周志敏)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打虚假,树诚信,形成对商业欺诈的强大威慑力,以遏制商业欺诈泛滥的势头。 这次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将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3个阶段实施。整治的主要对象是社会上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重点是突出五个“严禁”:一是严禁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二是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广告;三是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服务广告中,严禁使用任何人包括社会公众人物的形象,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作证明;四是严禁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和在药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中夸大功能,以及在医疗服务广告中宣传保证治愈;五是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广告和不实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