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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获得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9:20 南方都市报

  公务员法获得通过

  本法自2006年起施行,明确机关可以聘任公务员

  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昨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部法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它的制订颁布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干部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里程碑。

  与此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7年10月23日批准、国务院1957年10月2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规定公务员享有8项权利,并要遵守16条纪律。

  重大失误领导要辞职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聘任制公务员将上岗

  公务员法首次明确了机关设立聘任制公务员职位,意在满足机关对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同时也可降低机关用人成本,对一些社会通用性较强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随时从社会上直接招聘人员来做。此外,把聘任制作为公务员任用的补充形式,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表示,聘任制主要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如金融、财会、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辅助性职位,如书记员、资料管理员、数据录入员和勤杂事务等方面职位。为了严格控制聘任制范围,公务员法规定聘任制岗位必须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初任法官可公开选拔

  法律规定,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另外,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执行违法决定要担责

  法律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一机关亲属需回避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公务员拒绝下列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这些公务员不得辞退

  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这些公务员应该辞退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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