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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也可获社会保险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9:5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李硕君)为鼓励和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上海市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医保局共同发文,给予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补助。

  记者了解到,凡办理自谋职业并已领取《自谋职业证》的当年度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分别以退役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为缴费基数,并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给予一次性缴纳24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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