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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回应)公务员说法:工资加减有法可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1:15 金羊网-新快报

  尽管高薪养廉很难有明确概念,公务员的工资应该提高,福利待遇应该维持,不然会让公务员队伍人才流失。按照现成法规,工资水平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挂钩的制度太模糊。退休制度保持不变,我赞成,公务员工作压力大,工作30年年满退休是合适的,不应按实际年龄退休。至于下级可以对上级说“不”,我认为这缺乏可操作性。一方面,上级掌握着下级的考核,下级要说“不”不容易;另一方面,现在依法行政贯彻得还是比较好的,一个命令的出台要经过多重审核,一般不会出现明显违法的现象。

  广州市政府公务员 郑先生《公务员法》是把公务员工作制度化,对我们更有保障了。我感到现在公务员成为弱势群体了。老百姓、社会上对我们不了解,认为公务员总在无端地加工资。其实每次就加那么几十块钱,而且很多年才加一次。比如我这样的处级干部,一个月也就4000多一点。有了《公务员法》可以让我们有法可依。工资该不该加,应该加多少,过去看舆论看影响,我认为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来办,当然这也许需要一些配套设施的完善。大家都知道公务员加工资要人大讨论通过,那么不加工资也应该有依据。通过这个法律,我希望大家把公务员当成一个正常的职业来看。

  广州市技术监督分局 王先生一个职业做到有法可依是一件好事。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关于不得对抗上级的命令与要求的,大家普遍认为草案这一规定过于绝对。但经修改后的表述更科学。现成的公务员体制,离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还有相当的距离,加上中国人传统上也习惯于服从命令、服从上级,因此在面对很多不当的命令和决策时,大家都不去说,怕得罪人,怕影响自己。通过立法的形式,保证公务员有权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是一个进步。

  广东省工商局 陈女士我们知道,公务员在职时给被管理者好处,被管理者往往不用拿什么行贿,等公务员离职后,到被管理者所在公司就会被赋予高薪。对这种有利益冲突、容易造成腐败的问题,这次《公务员法》专门做了严格的离职从业限制的规定。这样可以防止有些公务员在职期间和被管理对象达成一种默契,也就是期权。(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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