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下管线将统一建立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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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1:20 南京报业网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金勇军 记者 葛妍) 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施行。 据了解,以往管线单位由于没有信息共享,经常造成“误伤”。为此,建设部新管理办法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包括供水、排水、燃气、地铁等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专业管线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等,都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分别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专业管线图等。由档案管理部门向社会提供信息查询和利用服务。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编辑 云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