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生在穗住满5年可读公办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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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1:3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许俏文 通讯员熊卫霞)昨天,记者从越秀区和天河区教育局获悉,今年两区小学招生的最新政策已出台。此外,今年广州市规定,连续在穗住满五年的港澳人士子女可入读当地的公办小学。 越秀区 越秀区 的适龄儿童应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持本区居民户口簿及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凭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有效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即完成七种疾病预防接种),于5月14日~16日,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7种情况入学要由越秀区教育局甄别后,再作统筹安排。这7种情况是: (1)2005年4月30日后具有本区户籍的新住户、购房户、租住户、拆迁户、二手楼等业主的适龄子女; (2)原街巷和楼房已拆除,临时在本区居住的永久性拆迁户的适龄子女; (3)把户籍挂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地方、属集体户口和将户籍挂亲戚家等空挂户的适龄子女; (4)同一住址和同一户籍,在其所属地段学校已经有在读学生的购房户、租住户等业主的适龄子女; (5)确因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与父母分户,能提供有效证明,要求在唯一居住地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 (6)本区户籍的房产共有的业主要求在唯一居住地就近入学的适龄子女; (7)没有按时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 天河区 天河区 的适龄儿童于2005年4月30日(含)前居住在现住址并入户的新住户、二手楼业主子女(如其房产的前业主已无子女在读所属地段小学),可享受地段生待遇。 小学入学基本原则为以居住地为依据,适龄儿童与父或母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口与房产地址相同,户主也是父或母。 各小学可对本校学生入学证件材料实行年检制度。经年检发现故意违反人户一致原则的,从新学期开始按借读生处理。 而8类适龄儿童入学学位要由区教育局协调、统筹安排。这8种情况是: (1)户口空挂在办公室、商铺、厂房、仓库等非住宅场所; (2)报名、招生过程中家中提过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实际不符; (3)适龄儿童的父(母)实际自有房产或租住处所,却将父(母)及孩子的户口搭户在祖辈、亲戚、朋友处; (4)2005年4月30日(含)前入住并入户的二手房业主子女,该房产的前业主有子女在所属地段小学就读1~6年级;与祖辈、亲戚、朋友同一户籍、共有或共住同一房产的,同一户籍中已有少年儿童在所属地段小学就读1~6年级;学位特别紧张时,非独生子女家庭已有一名子女在所属地段小学就读1~6年级; (5)2005年4月30日(含)后入住、入户的新住户(有小区配套小学,且学位充足的新住宅小区除外)、二手房业主子女; (6)临时居住在天河区的拆迁户,或租住临时处所的家庭; (7)集体户及因无门牌号码等客观原因造成人户不一致的情况;(8)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