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发出通知决定稽查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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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2:48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王克鹏,通讯员侯乐明、李冬梅报道: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林业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近日省林业局发出通知,决定在今年6月份对全省2004年的林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资金进行稽查。这次稽查的重点是2004年国家安排用于有关项目的国债投资、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国家、省财政专项资金、地方各级配套资金。一是长江中下流及淮河太湖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涉及各年度按计划完成的造林面积、有关市、县的定向育苗基地;二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资金。涉及保护站、简易码头、急救站等保护项目及科研、宣教设施设备建设情况;三是市、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涉及护林员的工资、护林面积及部分设施建设;四是林业治沙贴息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涉及有关县(市、区)的贷款落实情况、贴息资金到位情况、基地建设情况。这次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各渠道资金计划的下达,执行以及资金的拨付、到位、核算、使用、管理、使用效益及其它有关情况。涉及账户的开设,资金的拨付时效,资金的支出,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落实,实施方案的执行,项目的监督检查,项目的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