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来访督办信访 《信访条例》实行属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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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3:43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4月28日讯: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卫金木,信访局副局长王石奇和新闻发言人许杰,介绍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有关情况。国家信访局决定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将于5月1日开始施行。 信访工作提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主要是强调属地管理的问题,强调信访事项属地管理的优先原则,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在处理跨地区和越级信访时的主导作用,强调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同时,也强调防止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和塞责,强调各个部门要依法履行本部门的职责,主管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承担具体的责任,不能把矛盾再推给政府。 国家信访局新闻发言人许杰说,国家信访局和各级信访工作机构高度重视,积极地、认真地、充分地准备条例实施,抓宣传、抓培训、抓工作机制的调整。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地宣传《信访条例》。利用媒体刊发有关文章,举办《信访条例》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开展条例的知识竞赛,组织干部深入基层等等形式,把条例送进街道、社区、工地、乡村、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国家信访局对全国信访系统的培训做了统一部署。整个培训工作有步骤、分层次的展开,国家信访局重点抓了省部级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各地、各部门也结合各自的实际,组织开展了相关培训活动,从总体上实现了全员培训的目标。 提出二十几项需要调整和建立的工作机制。逐项进行了研究,制定了相关配套办法,特别是对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办理、督察、回告、答复、通报等工作环节进行了规范,形成了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和督察督办信访事项的新的工作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