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借鉴了国外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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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4:4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4月28日电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卫金木今日上午在公开场合表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实际上是成功的总结信访工作的实践经验,同时也借鉴了国外的一些有益的做法而做的一个探索。 卫金木是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作上述表示的。卫金木说,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的具体内容,条例上规定得比较明确,就是设区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解决纠纷的工作机制。 卫金木说,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的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的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卫金木称,建立这个机制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主导作用,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通过发挥相关各界的专业优势、积极因素,多种途径、多种办法,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据新华网、中国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