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台县处级领导岗位助理任用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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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16:32 扬子晚报 |
本报讯宿迁市日前出台《关于县处级领导岗位助理实绩公议暂行办法》。办法采用公开述职、公评公议和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对助理进行实绩公议。根据实绩公议结果,对单位党委(党组)建议提拔、公评公议称职率和提拔率均达到70%%以上、组织评定为优秀的助理,可提任副处级领导或非领导职务,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则延长助理期限,对三年内未得到提拔任用的,则解除助理职务,重新安排相应工作。 近年来,宿迁市相继配备了一批县处级领导岗位助理。市委出台了这项制度,打破了助理只能上不能下的任用模式,消除了部分助理靠“熬年头”等待组织提拔的消极被动心理,激励他们干事创业、奋发有为。(臧惠琴 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