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公布典型食品安全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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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02:56 燕赵都市报 |
昨天,石家庄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公布了2004年以来该小组成员单位查处的典型食品安全案件。 晋州市家乐饮料厂生产劣质饮料案 2004年8月4日,晋州市有关执法单位联合对晋州市家乐饮料厂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厂卫生环境、卫生状况较差,生产的饮料包装标志、生产日期和执行标准都存在一定问题。 经过对库存产品的抽样检验,产品为不合格品。执法人员对其库存产品及生产设备予以全部没收、拆除,将该厂彻底取缔。有关部门对其已售出的产品进行了追踪调查,向销售地执法部门发出了协查通报。此案已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全面查处“苏丹红”一号案 “苏丹红一号”事件发生以来,省会各有关部门紧急行动,组织专门机构对全市进行了一次全面拉网式大检查。截至3月20日,石家庄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一所执法人员检查食品批发零售及餐饮单位3000余户次,共查获亨氏(广州)美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可疑辣椒制品2917瓶。 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石家庄市的15个超市进行了检查,发现11个超市经销武汉福达食用油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福达坊牌165ml的辣椒油,共没收了福达坊牌165ml的辣椒油391瓶。目前此项工作仍在继续检查之中。 银鑫名酒店经销假酒案 2004年12月,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案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银鑫名酒店经销店内现场查获酒81瓶,经厂家鉴定,全部是假冒产品,货值约3万元,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对其假冒产品进行全部没收,并处以2.5万元罚款。 新乐市华强食品厂生产经营掺假食品案 2004年11月2日,根据群众举报,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一所执法人员对位于新乐市的华强食品厂检查时发现,该厂正在给待宰活猪体内灌水,遂对其加工好的生猪肉进行随机采样检验。经检验,水分超过国家标准要求。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在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注水猪肉的同时,依法对其罚款20000元。 元氏县德康淀粉厂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案 2004年5月13日至6月7日,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一所执法人员对元氏县马村德康淀粉厂正在生产、销售的玉米淀粉进行了三次随机抽样,经石家庄市卫生防疫站检验,二氧化硫均不符合有关标准。 经立案调查,依据《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厂停止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用玉米淀粉;公告收回已销售出的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用玉米淀粉;给予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贾村肉食加工厂制售未经检疫白条鸡案 2004年2月18日,根据群众举报,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一所执法人员对裕华区贾村一肉食加工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在无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加工白条鸡。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对该厂依法进行取缔,销毁全部库存产品,并给予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藁城市万家乐食品厂使用未经检疫白条鸡加工乡吧佬系列食品案 2004年4月9日,根据群众举报,藁城市万家乐食品厂使用病死鸡加工鸡肉类食品。经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一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无卫生许可证,使用焦糖色素、日落黄加工乡吧佬系列食品,正在使用的白条鸡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能提供进货渠道。依据《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将其销售产品公告收回并给予罚款45000元行政处罚。 石家庄市三兴食品饮料厂生产销售仿“蒙牛”注册商标饮料案 2005年1月,晋州市工商局在食品市场检查中发现,石家庄市三兴食品饮料厂正在生产销售仿冒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蒙牛”包装的饮料,当场扣留仿冒侵权饮料2100箱。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没收了尚未出售的1110箱饮料,对该厂罚款5000元。 李某某未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生产经营动物产品案 2004年7月23日,李某某在石家庄市裕华区贾村生产经营驴肉,且未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违反了《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石家庄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执法人员查获,对其依法进行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私屠滥宰案 2004年4月22日,石家庄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在红星街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柳州五菱面包车形迹可疑,经检查,执法人员查获私屠滥宰猪肉6头,依据相关规定,对产品予以没收,并罚款6000元。 本报记者: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