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郑州和西安缔结友好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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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05:3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惠 婷实习生丁松)4月28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同意郑州市和西安市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结为友好城市。会议认为,西安市是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工业、科技、文化、教育、商贸和金融中心,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桥头堡,与郑州市在产业结构和布局上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两市结为友好城市,将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两市在经贸、旅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双方优势的充分发挥,为郑州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西安是经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第13个友好城市。双方初步确定在今年9月,在郑州市举行两市缔结友好城市签约仪式。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