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晔的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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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09:31 东方网 |
> 正文 汤晔的教训(陈一新)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陈一新 2005年4月29日 9:30 本市某公司员工汤晔根据网上零星传言,炮制出包括游行线路、时间、注意事项等的所谓《上海地区抗议日本右翼活动的详细说明书》,群发后广泛传播,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近日,汤晔因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汤晔的被捕,完全是咎由自取。因为公安部门已三令五申,未经批准的游行都是非法行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及其他方式发起组织游行示威的,都是违法行为。法律专家们还指出,网络虽无国界,但绝非法律的“真空地带”。虚拟世界不是无法无天的世界,不是想做是什么就做什么的世界。但汤晔把公安部门的警告当作耳边风,明知故犯,蓄意传谣,制造混乱,破坏上海市的安定团结的局面。现在,轮到他自己来品尝自己酿成的苦酒了。 汤晔的被捕,还告诉我们,法是一条高压线,决不能越雷池半步。我们都要从汤晔被捕一事中吸取教训。教训有三条:第一不用电子邮件、MSN、手机短信等转发非法游行信息;第二收到了有害信息,立即将它删除,不信谣,不传谣;第三向有关单位举报。 这里还要向未被发现的汤晔式的人物进一言: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谁做了坏事,总是要暴露的。不要以为网络是虚拟、匿名的,就可以任性发泄,恣意妄为。国家已经出台各种法律法规,约束网络、电信领域的犯罪行为。做了种种违法行为的人,想躲避法律制裁,那是不可能的。 汤晔也算是一个小白领。他放着一份好端端的工作不做,深更半夜去发那些《上海地区抗议日本右翼活动的详细说明书》,弄到现在被戴上手拷,和家人分离,在看守所里等候法律的判决,真是犯不着啊!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