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新规 国外就读人员可转国内高校学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10:12 新华网 | ||||||||
记者27日获悉:省教育厅、省招考委已联合下发了《2005年辽宁省在国外就读人员回国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就相关政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关于资格认定 1.国外就读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由辽宁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合作处、辽宁教育国际交
2.国外就读人员是指在国外居住两年以上(含两年)、取得国外正规高等教育机构学籍并学习满一个学期以上(含一个学期)、辽宁省籍的就读人员。 3.考生需持护照、户口本,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开具的学籍证明和成绩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正规翻译公司翻译件,所就读的国外高等教育机构不在国家教育部公布的21个国家院校名单之列的,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资格认定手续。办理资格认定手续的时间截至6月8日(双休日不办公)。 关于招收学校 2005年为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 关于考试录取办法 1.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有关招生院校具体实施回国就读人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并将工作办法和录取原则于5月底前报省招考办,同时向社会公布。 2.回国人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考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从实际出发,择优录取。 3.考生携带由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留学资格证明书及资格认定原始材料到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填写国外就读院校专业、年限,填报参加考试专业和转入年级等。 4.考生报名后,根据招生学校要求进行体格检查。 5.国外就读人员回国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考试工作分专业进行。考试科目含专业综合课和计算机(上机操作)。 6.考点设置在考生所报考的高校。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30日,评卷登分工作7月5日之前结束。 7.招生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7月底前到省招考办办理审核备案手续。省招考办于9月底之前报送教育部备案。 关于收费标准 1.考生资格审定费每人500元。 2.招生考试报名费每人1000元。 3.试点普通高等学校每生每年学费24,000元,宿费与其他考生等同。(程科记者于洪全)(来源:大连新闻网) | ||||||||